公司动态

普洱市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普洱动态

  建立稽查执法的相关制度,指导、监督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稽查执法工作(包括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规范住房城乡建设稽查执法行为;

  2.牵头组织或者参与全市范围内住房城乡建设专项执法检查,监督检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贯彻执行情况;

  3.组织对全市范围内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标准定额、工程质量安全、人民防空、竣工验收备案、建筑节能、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城镇减排、城建档案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进行专案稽查并予以处理;

  6.负责对各县(区)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积极推进城市管理事权法律化、规范化。

  1.持续推进城乡建设稽查执法工作。落实建设领域稽查执法和案件查处统计工作。指导9县1区开展行政处罚工作,2022年,全市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50件。

  2.全面开展城市管理监督工作。按照职责职能对各县区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一是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各县区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并开展调研;二是推进数字城管建设工作。积极与市数字经济局对接,充分运用“普洱市城市大脑”的基础资源,立足于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和方式的创新,依托现代信息技术,采用“网格管理法”和“城市部件管理法”等多种方式,整合现有城市管理资源,引入先进城市管理技术,横向覆盖城市市政、市容、环保、交通、园林绿化等管理对象,纵向与市级各信息化平台互联互通,通过体制、机制、手段和技术创新,建立科学化、精细化的城市管理新模式,实现对城市管理工作人员、管理事务的精细化管理,为普洱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提供集协同处置、执法监督、应急调度、决策指挥、公众互动为一体的智慧化管理大平台,实现城市管理的信息化、标准化、精细化、动态化,保证城市运行中出现的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解决。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推进中。

  3.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情况。稽查局作为市住建局的扫黑办,在市住建局扫黑办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摆在了工作的突出位置,整治行业乱象,规范行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取得实效。每月召开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推进会1次,对新办和到期换证57家开发企业发放了《规范经营行为告知书》,受理指导物管委员会相关工作103人次,组织协调会24次,培训会3次,开展执法检查163次,出动执法人员385人次,对163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安全质量督查检查,排查出工程质量安全隐患253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73份,停工通知书5份。

  4.开展烂尾楼清理整治工作情况。市协调机制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烂尾楼清理整治会议精神,认真抓落实,多次开展府院联动机制工作,实地调研指导,积极向省级协调机制办汇报,全力推进烂尾楼整治工作。通过思茅区、景谷县、宁洱县人民政府共同努力,于2022年3月完成省级认定普洱市5个烂尾楼化解工作,化解率为100%。

  5.历史遗留问题整治工作情况。经排查我市历史遗留问题项目37个,根据《云南省烂尾楼清理整治工作省级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烂尾楼化解标准及检查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已达到化解标准36个,未复工复产正在化解项目1个。

  6.其它工作情况。一是配合招建科完成二级建造师和公相关工作。二是配合住保科推进养老诈骗专项整治行动和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工作。

  我单位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1名,核定领导职数3名,其中:正科级1名,副科级2名。单位内设机构3个,为行政执法室、稽查执法室、执法监督室。

  纳入普洱市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普洱市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

  普洱市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普洱市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普洱市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普洱市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857,545.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57,545.0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4,278.54元,下降0.7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278.54元,下降0.76%;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退休一人,故对应人员经费减少。

  普洱市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857,545.04元。其中:基本支出1,654,471.84元,占总支出的89.07%;项目支出203,073.20元,占总支出的10.9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4,278.54元,下降0.7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5,760.24元,下降4.93%;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单位在职人员8月退休一人,对应人员经费比上年大幅减少;项目支出增加71,481.70元,增长54.32%,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到下达非税收入对应成本支出,用于单位日常工作经费开支,如:培训费、差旅费、办公费、设备租赁费等支出,故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

  2022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54,471.84元,与上年相比,基本支出减少85,760.24元,下降4.93%;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单位在职人员8月退休一人,对应人员经费比上年大幅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14,820.30元,占基本支出的91.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9,651.54元,占基本支出的8.44%。

  2022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3,073.2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项目支出增加71,481.70元,增长54.32%,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到达非税收入对应成本支出,用于单位日常工作经费开支,如:培训费、差旅费、办公费、设备租赁费等支出,故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

  普洱市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7,545.0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4,278.54元,下降0.7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5,760.24元,下降4.93%;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单位在职人员8月退休一人,对应人员经费比上年大幅减少;项目支出增加71,481.70元,增长54.32%,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到达非税收入对应成本支出,用于单位日常工作经费开支,如:培训费、差旅费、办公费、设备租赁费等支出,故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9,851.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4%,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金及退休公用经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4,025.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4%,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410,591.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94%,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支出及机构运转经费。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3,076.00元普洱动态,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9%,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97.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普洱市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97.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与预算持平,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与预算持平,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与预算持平,无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经费支出,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管理,故实际支出数比预算数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60.00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60.00元,下降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控经费支出,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管理,故本年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普洱市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651.54元,比上年减少13,758.46元,下降8.97%,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单位在职人员8月退休一人,对应日常工作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普洱市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资产总额176,460.21元,其中,流动资产115.51元,固定资产176,344.7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4,002.1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3,215.3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181,6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GK11表)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普洱市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上一篇:MAD马岩松新茶叶动态作 - 深圳超核绿芯动工建造;Apple园区玻璃圆柱体雕塑艺术装置 园林景观行业一周动态 下一篇:普洱市水土保持工作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茶叶动态